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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区举办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五老”人员培训班

发布日期:2016-04-20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动员‘五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要求,提高“五老”人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更好的发挥“五老”志愿者作用,4月15日上午,滨湖区司法局、区关工委联合举办了“五老”人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区司法局、区关工委的主要领导,各街道(镇)关工委主要负责人和全体参与矫正工作的“五老”志愿者55人参加会议。

  培训班上,区司法局杨局长作了动员,邀请了市司法局矫正处张处长就矫正工作的概念、意义、规定、流程等内容作了全面的业务辅导。同时,由“五老”志愿者、“无锡好人”、“帮教妈妈”唐凤鸣以开展帮教工作19年的体会,作了经验交流,她说“在做好帮教和矫正工作中,我们要拉近和帮教、矫正对象的距离,要像家长一样关心他们,靠近他们,他们才会说出心里话”。唐凤鸣19年来一直投身帮教和社区矫正事业,情暖高墙帮教服刑人员14人,如今已有11名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回归社会无一重新犯罪。

  最后,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肖尚文就今后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作了讲话。要求街道镇、社区村关工委在工作中做到:主动与司法部门联系,积极配合做好帮教、矫正工作;要建立研究会商制度,加强沟通,共同促进矫正工作取得实效;要明确落实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和工作对象,针对每一个矫正对象的情况,制定好具体帮教计划;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方法;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明确矫正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抓好典型总结,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区司法局和区关工委还研究拟定了今后“五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措施:一是加强知识学习,重视培训提高。组织“五老”志愿者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心理疏导、工作技巧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帮助“五老”人员熟悉工作流程,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二是精心组织,发挥“五老”优势。本着“立足社区、本人自愿、就地就近”原则,通过“志愿服务、结对帮教”形式,让“五老”参与对35周岁以下的社区服刑人员,特别是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和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发挥对青少年帮教工作的独特优势,以老帮青,以老带少,以老育新,帮助其增添回归社会的信心和勇气,增强社区矫正效果。三是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基层司法所与街道(镇)关工委加强沟通、联系和对接,定期研究会商,确保矫正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司法行政部门在矫正活动场所、学习资料、业务培训等方面,为“五老”志愿者开展帮扶活动提供便利。四是明确要求,提高矫正质效。按照一帮一或多帮一的帮扶要求,采取“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方法,分门别类,因人施教,有的放矢,认真制定出每个人的矫正方案,提高矫正工作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