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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中院法官到江南中学宣讲民法典对校园欺凌的治理

发布日期:2022-05-11         浏览次数:

  “预防校园欺凌为何要讲《民法典》,因为校园欺凌所造成的损害就是《民法典》所要保护的权利。”5月9日下午,无锡中院法官助理翁强应邀到江南中学阳光分校,以“对校园欺凌说‘不’——民法典人格权编对校园欺凌的规制”为题,就《民法典》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的主要内容,以及对校园欺凌的治理,作普法宣讲。该分校初二年级80名学生参加听课。

  翁强法官在讲座中,介绍了《民法典》的体系结构和出台的重大意义;讲述了《民法典》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的主要内容;讲述了常见校园欺凌的具体类型和《民法典》中具体人格权的一一对应关系,比如殴打、推撞侵犯了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拦路侵犯了他人人身自由权,嘲笑、辱骂和起侮辱性绰号则侵犯了他人名誉权。为增强普法效果,便于学生理解法律规定,还列举了许多小案例。

  翁强法官深入浅出、有理有据的宣讲,对学生们有着很好的教育引导作用,受到师生们的好评。

   (无锡中院执行局、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