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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检察院突出“六大保护”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23-02-13         浏览次数:

  近年来,宜兴市检察院在工作中始终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立足检察职能,重点围绕办案和工作中发现的未成年人保护突出问题依法能动履职,自觉将司法保护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努力实现“1+5>6”“1+5=实”,为未成年人安全幸福成长营造更好环境。推动强制报告制度在医院诊疗系统的做法被最高检肯定推广并入选省院典型案例,获评无锡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宜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优秀集体等荣誉。

   一、立足主责主业,有力发挥司法保护的保障作用

   一是精准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打造“一站式”司法办案中心,与公安机关签订《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综合保护工作指引(试行)》,推动公安完善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程序落实制度,实现司法保护1+1>2。2022年以来,提前介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65件92人,实现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全覆盖,纠正程序违法11次、纠正漏捕4人,立案监督1件,监督撤案4件,对性侵未成年学生的教职员工、培训机构老师发出从业禁止令3份。

   二是依法帮教矫正罪错未成年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原则,2021年以来,对21名涉嫌多次犯罪、犯罪情节严重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戒,保持司法震慑;对50名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捕不诉,依法宽缓到位。将行为矫正、心理矫正、家庭教育指导等专业措施融入个案帮教矫治中,坚持“一人一方案”,因人施策,提升矫治实效。2021年以来,共落实教育矫治560余次,其中25余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顺利度过考验期,5名学生顺利考上大学,19名涉案未成年人回归正常生活轨道。该项目获无锡市青少年权益工作目标管理重点项目。

   三是打造嵌入式未成年社区矫正监督。在社区矫正中心设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围绕“入矫、监管、变更、解矫”四个环节全程监督,以帮教矫治为核心,形成“一人一档”监督方案,同时,为解决社矫人员就业难问题,与人社局、民间志愿团体合作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行动,目前共开展技能培训28次,安置人员7人。

   二、加强监护监督,督促发挥家庭保护的基础作用

   一是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与法律援助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对存在实施性侵、虐待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长期不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等情况的监护人,通过支持起诉等方式,改善未成年人生存环境。2022年以来,共发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1份,支持起诉2件,调查摸排涉案未成年人家长监护不当、监护缺失等线索4条,发出《督促监护令》13份。

   二是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2021年联合市妇联、团市委出台无锡首个《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办法》,并以与妇联、法院、公安成立“阳羡爱心港护未行动”党建联盟为契机,在市级设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统筹全市家庭教育指导业务培训,在乡镇、社区、学校设立三家家庭教育指导站点,为涉案未成年家庭就近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同时,围绕爱国、担当、感恩、开拓等主题,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产业基地等设置家庭教育实践基地,辅助推动家庭亲子关系的维护与重建。为保障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可持续发展,建立家庭教育服务联动机构作为人才保障、设立爱心基金作为经费保障。依托家庭教育指导师采用“一家一方案”等形式,帮助、指导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共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33次,帮助19个家庭顺利回归正常生活。

   三是开展“督促监护令”的制发工作。结合办案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和干预,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2年以来,共针对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案件制发《督促监护令》53件。为保障《督促监护令》落到实处,联合妇联、法院签订《关于联合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实施方案》,明确个案服务和常态指导的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强化联动处置力度,如在陈某故意杀人案中,针对陈某未成年子女生活陷入困境,10日内完成4万元司法救助金审批手续,针对目睹案发过程情况,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对陈某妻子家庭观念薄弱问题,向其妻子制发督促监护令并要求其参与定制化家庭教育指导课程,由基层妇联主任全程评估指导服务情况,协调教育局帮助3名未成年人入学,目前3名未成年人生活步入正轨,生活环境得到初步改善。

   三、深化检校合作,助力发挥学校保护的关键作用

   一是督促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针对在职教师性侵学生案件,向教育局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教育局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学校工勤人员准入前置考察制度,并对全市102所学校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学校未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情况,联合教育局向涉案学校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向全市427家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制发贯彻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通知,推动构建校长负责制,建立学校、年级组、班级三级联动的责任体系。

   二是积极探索分级干预机制。为解决职校生犯罪占学生犯罪比率较高问题,自2018年,我院在全市职校设立“阳羡爱心港·青苗护航站”并启动“赋能青年行动计划”,以驻校社工模式对在校学生开展临界预防工作,实现重点学生网格化干预帮教,普通学生常态化赋能普法教育,在全校开展“听得见、看得到、能参与”的法治教育,由学生参演的《正青春》系列校园普法短视频  《夜幕下的小手》获无锡市校园普法e课堂主题情景剧(视频)特等奖。截至目前,共计对30名重点学生开展“四对一”帮教,职校学生犯罪比率逐年下降,该项目获评2021年度无锡团市委“青春新坐标”无锡市青少年权益工作目标管理重点项目并获宜兴市法治建设项目优秀奖。

   三是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联合教育局、关工委,成立了一支由90余名退休女教师组成的“知心奶奶宣讲团”,结合案例编写自护宣讲教材,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开展自护教育活动;创新宣传载体,创作《一路童行护“未”成长》预防性侵动漫视频在各小学、幼儿园进行展播,并登上学习强国平台,阅读量达1.1万余次,针对初高中年龄段未成年人拍摄的《做一个阳光的我》荣获全国检察月最佳新媒体作品,以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蓝本自行设计“法治飞行棋”,目前已发放2000余份,受到家长们的一致好评。

   四、联合多方力量,促进发挥社会保护的支撑作用

   一是推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对全市30余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70余家文具店、超市、食杂店进行走访调查,发现校园周边设置烟、酒销售网点,未在显著位置设置向未成年人禁售标志等情况,先后向市烟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成功劝导48户烟草经营者搬迁经营,推动职能部门与校园周边商户签订不向未成年人售烟酒承诺书,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广泛监督。

  二是开展涉未重点领域治理。与文体广电旅游局签订《关于在净化涉未成年人文化体育环境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促进形成在涉未成年人文化体育环境领域工作合力,推动落实政府保护。针对酒吧KTV等娱乐场所雇佣、接纳未成年人,监管“破窗效应”导致性侵案件频发现象,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开展联合执法,成功推动全市80家歌舞娱乐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净化全市文化娱乐场所环境。

   三是推动强制报告落到实处。建立“三查两核”工作机制,核实相关责任主体有无履行报告义务。联合市妇联拍摄的强制报告公益短片在全市基层妇联展播,并被江苏城市频道“明理说法”栏目转载。对案件中发现的医疗机构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情况,向卫健委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开展强制报告制度专项治理行动,并联合卫健委向全市571家医疗卫生机构制发《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提示卡》,在全省率先推行医院电子诊疗系统自动提醒程序,让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变成诊疗的必经程序,2022年以来共收到强制报告线索9条,追诉犯罪3人,该做法被最高检推广肯定并入选省院典型案例。

   五、紧盯重点问题,推动发挥网络保护的重要作用

   一是妥善办理涉网络案件。对通过微信、QQ等网络平台胁迫未成年人拍摄隐私部位照片、视频供自己观看的,依法认定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办理无锡首例利用网络社交软件威胁未成年人拍摄隐私部位不雅照片的猥亵案件,获法院判决支持。

   二是督促网络平台加强监管。针对案件中发现的具有5000多万下载量的某网络游戏公司存在监管漏洞问题,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要求严格落实网络游戏账号实名注册制度、控制未成年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加强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监督管理,游戏公司全部采纳并整改到位。

   三是开展网络犯罪预防工作。结合真实案件,通过法治进校园、云课堂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普及网络犯罪预防知识,引导未成年人科学、正确用网。联合市教育局对全市112所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开展网络安全问卷调查,以问题为导向优化网络安全教育方案,给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六、做好重点群体保障,充分发挥政府保护的核心作用

   一是积极培育专业社会组织。针对实践中司法力量不足、教育矫治专业性不强的弊端,牵头公、法、司等多部门成立“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以政府专项资金作为保障,聘用专业社工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截止至目前,协会共计为230余名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个性化矫治,为50余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为1000余名未成年人提供法治服务。协会获评2019年“无锡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二是完善相关办案机制。与妇联签订的《关于共同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2021年以来,联合妇联为涉案未成年人协调生活安置2人次,开展心理疏导45人次,司法救助6人次,提供救助金额6万元。与公安机关签订《关于进一步完善涉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理及协同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在侦查阶段即建立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的取证、移送机制,并明确未成年人特殊程序落实,制定社会调查工作模板,将社会调查、帮教矫治、疏导救助等工作前移至侦查阶段,实现精准帮教、全面保护、教育并救助涉案未成年人。2022年以来,引导公安机关开展社会调查32次、帮教矫治434次,帮助52名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三是加强困境未成年人保护。主动打破部门壁垒,推动加强行政与司法衔接,促进形成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如本院在监督“唯一抚养人”罪犯毛某甲收监执行过程中,对其因故致残的年仅9岁的女儿毛某乙以“司法救助+社会服务”的形式开展救助并协调民政、公安、法院、残联、卫健委等部门将其纳入困境儿童救助对象,从根本上解决其后续生活和康复治疗的保障问题。                                    (宜兴市检察院)